天街小雨

那裡有一線曙光,直直地透進深淵裡來。伸手就能摸到似的。

他說,當他站在法官面前,他感覺他們把他當成一項作業,隨便寫認真寫,有交就好。
他說,如果有一天我們掌握權力,請把我們面前得人,以及我們自己,當人看待。
他說,清白永遠還不了,無論事實如何,人們不可能再對他毫不懷疑。
他說,我沒做過的事,我為什麼要認。
他說,翻閱自己的卷宗,對他而言是一種殘忍。
他說,這很沉重,但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。
他說,社會責任很重要,那些每天發生在你身邊的不公義,說不定有一天就會輪到你。而當你踏進看守所的時候,已經來不及了。

十六年。
十六年欸!
我也就不過出生這麼久而已。
其實這幾天在法律營,學陪審參審,一再一再的強調“無罪推定”。
老實說,在這之前我一直以為我做得到。
可是當我從影院走出來,看到徐自強本人,我發現在一開始,我沒辦法說服自己以無罪推定的原則相信他是無罪的,甚至是看完影片的此時此刻也沒辦法。
很愧疚也很震撼。
“一個人已經死了,而另一個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上。”這是電影十二怒漢中,法官對陪審員說的。
是看完了徐自強的故事,我才稍能體會這句話,也才發現,當那條剩下的生命在我們眼中是有罪的時候,我們會認為若判無罪,是辜負了死去的人,判他有罪,不會太困難,也不一定太公正。
都說,“專制是寧可錯殺一百人,也不願錯放一人,民主是寧可錯放一百人,也不願錯殺一人。”
然而,不論是這其中的哪一個,都有99個人被誤判了,不是嗎?
似乎司法的絕對公正是不可能的,像這樣很悲傷很無奈的故事,會一直發生,我們能做的只有盡量去發現每一個徐自強,去思考檢討改善制度,想辦法離公義更近一步。
最後我還想說,這部片我幾乎是從頭哭到尾,雖然還是抱有懷疑但基本上我相信了他沒有殺人。很不公平,很難過,我看到一個很孤單的人,但是他有很堅強的靈魂。
他想的很簡單,我沒做過的事,不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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